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部委落实《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
《通知》要求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对外贸易投资中知识产权保护预警应急、海外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
《通知》提出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重点打击影视剧作品侵权盗版行为;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播放正版节目的监督工作。
耐克走上北京法庭讨商标
因不服自己的“SPARQ”商标被驳,耐克国际有限公司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告上法庭。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出台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了《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规定》),自2010年11月22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台湾地区申请人在台湾地区专利主管机构第一次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第一次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要求享有其台湾地区在先申请的优先权。
申请人可以在一件申请中要求一项或者多项台湾地区优先权;要求多项台湾地区优先权的,该申请的台湾地区优先权期限从最早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计算。